你小时候有玩过捉迷藏吗?
你喜欢玩捉迷藏吗?
你喜欢当捉人的鬼,还是喜欢当躲鬼的人呢?
我记得我第一次玩这个历史悠久的儿童游戏,还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如往常,正经过家对面的公园,就看到扎着两根短短马尾的小女孩正窝在小草垛的里面。
那是一副相当不可思议的场景,穿着绿色校服的小小的少女与刚好能够容纳她的,被修剪的刚好的好像叫做木蓝的绿色植被,完全就像是什么名著中的女主角了,对,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爱丽丝那样,不,应该是《睡美人》或者《白雪公主》之类的童话?
或许是被这完全超脱了现实的场景迷住了吧,我完全没有办法从那里移开视线,却也没有开口,只是愣愣地看着似乎睡着了的她。
夕阳西沉,月亮亟不可待地冲出了地平线,而我们的公主小姐也悠然地转醒。
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后也呆呆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抢在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我之前,绽开了笑。
“你找到我啦!”
不,她应该是《小公主》。
这句话也成了我加入到第一个接纳我的小团队之中的契机,也是之后,每次当我玩捉迷藏的时候,当我找当鬼的时候,当我第一个找到总是躲得很近的她的时候,她一定会对我说出的话。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捉迷藏,根本就不喜欢,有这个时间,不如多读一会书,多看看书中那绚烂光华的世界,既然如此,那时候为何会要想着融入那个集体呢?
是因为是第一次吗?
还是因为害怕呢?
现在的我也不知道理由,何况是那时候还是个小孩子的我。
但是只有一件事我可以确定,我不喜欢捉迷藏,一点都不。
所以说事到如今,突然说要我和几个小孩子一起玩捉迷藏我也只会觉得莫名其妙而又无所适从,毕竟我现在连“是个孩子”这块最后的免死牌也早已不知道丢到哪去了。
真是让我无言以对啊,明明是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明明已经是个马上就要而立的大叔,明明就和这些孩子互不相识,为什么会邀请我这么一个其貌不扬而又死板无趣的大人呢?
无聊,实在是太无聊了,
想要拒绝,但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肯定的“好”。
我真是没救了,没有办法对着这些期待的眼神说出什么会让他们失望的话。
“那大哥哥就拜托你来当鬼了哦!”
大哥哥?说我?
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今天的打扮,这才想起来了今天早上的事情。
“阿荀,要不要试试看我们学校的校服。”
“欸?我以前穿过啊。”
“再试试嘛。”
“以前的衣服现在肯定穿不下了。”
“没事,我已经准备好了!”
说着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了一件已经完全超越了初中生标准的大号校服。
“你这是从哪弄来的?”
“是顾老师给我的。”
顾老师?哦,顾博啊,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脑子烧坏了?
“穿这个去医院很奇怪吧?”
“没事没事,我也穿校服,这样就没问题了。”
什么没有问题,倒不如说全都是问题吧?
当然结果就是像这样,我是不可能赢得。
是把我误会成学长了?那也不至于啊。
即便穿着这个校服,我好歹也有一米八啊——准确来说是178cm,约等于一米八吧。
不过人生大抵就是这般无常吧。
“大哥哥?”
“啊,可以啊。”
“那大哥哥就在这里……”
邀请我的孩子用相当骄傲的语气向我介绍着规则,说起来捉迷藏这种东西,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似乎规则都没有多少改变啊,无非是当鬼的人面对着树或者墙壁闭上眼睛,大声地数着直到一个固定的数字,大部分情况下都是100,大家趁这个时候去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只要去找就行了。
只是虽然游戏不变,但是玩这个游戏的人却是变了一茬又一茬,这大约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了吧。
不过到底我是不会有遗憾或者怀念的这种心情存在的。
拿出手机,给先一步回家做饭的洛雪发了一条短信,说明了我会稍微晚一点点到家,让她饿了的话就先吃,不用等我。
而收到的回复则是带着一个打气姿势颜文字的“了解!”。
接着我就走到熟悉的树前,用不吵但清楚的声音慢慢地念起了数字。
这棵树已经活了多少年我自然是不清楚的,只是在我小时候,似乎它就已经是这么高了,即便是闭上眼睛,那树影婆娑依旧还在我的眼前,而耳畔传来的私语和笑声,我竟也有些分不清究竟是来自于记忆的幻觉,还是来自于这几个孩子的现实。
终于数完一百之后,我重新睁开了眼睛。
“果然,一点都没有变啊。”
轻轻地摸了摸它那粗糙的表皮,转过身,轻叹一口气,然后开始了“鬼”的工作。
说老实话,小学时玩捉迷藏,我就是一直当鬼的,这并非是我喜欢或者我擅长当鬼,而只是单纯的,像现在这样,没有人想要当鬼,大家都想做聪明的人,当鬼又累又不讨好,找不到显得自己很笨,找到了则会被找到的人讨厌,根本是进退维谷。
那时候只有两个例外。
一直主动要求当鬼的我,和每次都被我第一个找到的女孩。
或许正是因为她的存在,我才能一直主动要求当鬼的吧。
不过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有活力啊,才一眨眼的功夫,都完全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不过我这个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哪怕是游戏,哪怕是对手是小孩子,哪怕被说成小孩子意气,我也是绝对不会放水的,所以做好觉悟吧,小家伙们,我会让你们后悔邀请我的。
“啊,可恶,我是第一个吗?”
第一个找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藏在一棵树的后面,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于活泼,竟然大胆地探出半个脑袋来看我的动向。
“呜……被找到了啊,还以为不会被发现的。”
第二个是躲在两位老大爷正在下棋的石桌旁的小男孩。
“早知道就躲远一些了,不过还好不是第一个。”
第三个是躲在跳广场舞的人群中的小女孩,虽然很自然地混进去了,但是却因为穿着很漂亮的红色裙子而被我认出来了。
然后接着便是第四个、第五个……
等我把八个孩子全部找到的时候,我拿出手机重新看了一眼时间,只花了13分钟啊,比我想得还要快啊,这就是那个吧,所谓的宝刀未老。
“我要回家吃饭了。”
“好吧,那下次再一起玩吧!大哥哥。”
“拜拜!”
“拜拜!”
“接下来谁当鬼?”
“换小昕来当吧!”
“欸?我不要啦,不是小燕先被抓到的吗?”
“好啦好啦,那就我来吧。”
“赞成!”
“好耶!”
他们好乖啊,现在的孩子都这么乖的吗?
当然不是那种意义上的乖巧,而是那种不会因为谁来当鬼这件事情而吵起来,也不会因为玩伴先一步告退而感到不悦,只是笑着说再见。
那时候的他们可是会非常不高兴的,所以只能留到最后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久违地干了不像我风格的小孩子游戏的羞耻的关系,我想一定不是洛雪在家里等我的关系,我的步伐比平时快上了不少了,几乎可以说是用大步流星的方式走回了家。
“雪,我回来了。”
在玄关拖着鞋的我并没有等来那句熟悉的“欢迎回来”。
抬起头,也没有看见洛雪的身影,桌上是盛好了的饭菜。
“雪?”
换上拖鞋,走进客厅环顾四周,这才发现了白板上的字。
“我藏起来了。——洛雪”
简单直接,但是反而让我无法理解。
为什么要藏起来,这是什么,捉迷藏吗?
是因为刚刚在短信里看到了我说的“捉迷藏”吗?
总之,应该就藏在家里的某个地方了吧。
其实和熟人捉迷藏与和不认识的孩子捉迷藏有一个极大的不同,那就是根据了解和习惯,去思考和判断。
所以这种时候不应该一个一个找过去,而是应该好好想一下她大概率会躲在哪里。
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可见是刚刚装盘没多久,而且汤还在用小火小煨着,按照洛雪的性格,一定不会离还开着的火太远,一定是一个能够注意到厨房情况的地方。
而且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这个水声是从浴室传来吧。
那么答案就已经很明显了。
打开厨房的门,拉开浴室的门。
“所以说,你躲在这里面干嘛?”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睁开眼睛抬起头,正对上一边拿着花洒冲着身体,一边呆呆地盯着我的洛雪。
“抱歉,你洗好再说。”
我是白痴,这点才是毫无疑问的,都听到水声了,还能在干嘛,搁这表演什么恋爱喜剧里的标准“幸运色狼”情节呢?对方可是初中生的养女,差不多得了吧,还是把我送去警察局吧,我会坦白的,给我直接判个十年八年吧。
“真的对不起,我直接开门了。”
洗好澡的洛雪就坐在我沙发上,而我则是背对着她面壁思过。
“没关系的,阿荀,我不介意。”
这不是介意不介意的问题啊。
“我有在反省了。”
一听到捉迷藏反而兴奋了,我这不是真的比小孩子还小孩子吗?
“真的没事啦,阿荀,我们先吃饭吧。”
转过身去,她的脸果然还是有些红红的,说不在意果然是安慰我的话,我真是过于失职了。
“捉迷藏真是个坏东西,以后我再也不会玩了。”
“阿荀,其实,我还没有开始躲的。”
“啊?”
结果吃完饭以后,我得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
“不过还是很高兴你能找到我,阿荀,之后我们再玩一次吧。”
“不玩了,我再也不做这个了。”
“呵呵呵……”
她捂着嘴毫不留情地开始了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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